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收回宜昌市金東山市場有限公司2宗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
日期:2019-10-30 08:55來源: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責任編輯: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閱讀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收回宜昌市金東山市場有限公司2宗位于宜昌市港窯路56號共計17726.62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其中:證號為宜市國用〔2012〕第140101050-1號13473.61平方米,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證號為宜市國用〔2012〕第140101052號4253.01平方米,用途為批發零售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
宜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