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收回西陵一路棚戶區改造項目拆遷范圍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
日期:2018-05-15 09:38來源:利用科 責任編輯:多夢曉 閱讀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收回位于新橋巷1(1-1、1-2)、2(2-2)、3、4、5、6號,四新路4、6、8、10、14、16、18、20、22(22-1)、24、26、28號(部分房屋無門牌號)宜昌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及謝衛紅等單位和個人6540.67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注銷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其房屋、建(構)筑物及土地的征收補償由西陵區人民政府負責。
宜昌市國土資源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