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生態環境保護具體事項清單
按照宜昌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關于印發<宜昌市推動職能部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宜環委發〔2024〕1號)要求,現將宜昌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生態環境保護具體事項清單公開如下:
一、生態環境保護具體事項清單
1.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統一確權登記、開發和保護管理,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指導全市自然資源行政執法工作。
2.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實施“多規合一”,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組織劃定并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管理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環境基礎設施規劃布局,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
3.推進建筑施工揚塵精細化管控,嚴格執行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六個百分百”標準,落實工地揚塵管控“紅黑榜”制度;指導鄉村建筑風貌提升、傳統村落保護、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農村垃圾治理工作。
4.負責牽頭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實施國土綜合整治、土地復墾、礦區生態修復、地質災害防治等項目,落實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
5.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建立健全耕地保護、修復、治理和補償機制。
6.嚴格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和供地管理,嚴格用地準入。負責基于土壤污染狀況合理確定土地用途,配合生態環境部門提供用途變更為“一住兩公”建設用地的基礎信息臺賬,參與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效果評估等報告的評審。
7.按照《自然資源部 生態環境部 財政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綠色礦山建設的通知》(自然資規〔2024〕1號)要求,牽頭組織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加快礦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通過政府引導、部門協作、企業主建、社會監督,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于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全過程。
8.履行國家和省、市規定的其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
二、生態環境問題公眾舉報受理和處理機制
公眾可通過電話、來信來訪等渠道舉報和反映我局職責范圍內生態環境問題,我局將依規辦理并予以回復。
(一)電話舉報:0717-6774673
(二)來信來訪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49號,郵編:443000